現代快報訊(見習記者 沈夢佳)12月30日,現代快報記者了解到,由于近年來生育率的不斷提高,公共場所母乳哺育的需求逐步增加。蘇州市政府為了保障婦女在公共場所哺育母乳的權利,根據相關法律、法規(guī),結合蘇州市的實際,制定了蘇州市公共場所母乳哺育設施建設促進辦法。
蘇州市火車站、軌道交通換乘站、長途客運車站、高度公路服務區(qū)等交通運輸場所;圖書館、博物館、市民活動中心、婦女兒童活動中心、體育場(館)等公共文體服務場所;政務服務中心、服務中心等國家機關提供公共服務的辦事場所;景區(qū)、公園、園林等旅游休閑場所;營業(yè)面積1萬平方米以上的商業(yè)零售經營場所;提供婦女兒童醫(yī)療保健服務的場所以及其他應當建設母乳哺育設施的公共場所,都將建設母乳哺育室。
另外,為了盡量讓哺乳時的婦女感到舒適,公共場所母乳哺育設施的設計和建設也應當符合相應要求。設置在人員便于出入的位置,滿足通風和采光的要求;設施的指示標志應當完整、清晰、醒目。重要的是,公共場所母乳哺育設施將選用節(jié)能環(huán)保材料;內設家具也將選用堅固安全、無尖銳棱角的材料;地面鋪設防滑、易清潔的材料;門窗和哺乳區(qū)域將采取必要的隱私防護措施;室內照明設施也將選用光線柔和的燈具,不得使用射燈、鐳射燈等非漫射光源;除此之外,哺育室將根據人流量大小合理設置,面積將不小于4平方米,層高不低于2.6米,寬度不小于1.5米。總之一切建設都以媽媽和寶寶的核心利益為重。
每個公共場所的母乳哺育室都將配備可供哺乳用的座椅、嬰兒護理臺、流水洗手設施、廢物箱、安全鏡子、電源插座以及其他應當配備的設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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